广西柳州检察机关对7类案件被害人开启“快速救助通道”
“我一家人现在不用住戏台下受冻了。”被救助人员石团金激动地说。日前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开展的“真情救助司法为民”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,21起刑事案件的38名被害人共领到了95万元司法救助金。
2017年1月18日,杨某在石团金家中放火,石家被毁房屋经鉴定价值18万多元。杨某后来受到法律制裁,但由于杨某无赔偿能力,石团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,且也没有得到其他救助。无法重建家园,他和家人只好暂住在简陋的戏台下。
2017年底,柳州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,简化申请手续,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很快帮其申领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。同时,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,帮助石团金一家重建家园。
“司法救助程序的时间周期往往比较长,被害人等上半年很平常,但是很多被害人经不起这么长时间的等待。”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告诉记者,“现在正值寒冬,许多被害人面临重大生活困难,我们要让司法救助‘雪中送炭’,确保他们不受冻、不挨饿。”
2017年初,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“快速通道”,明确了“刑事案件被害人伤残而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”等7类情形,必须为被害人、被害人亲属依法加快救助。柳州市检察院抽调干警成立专门的加快司法救助工作组,专门负责这7类案件的申请受理与案情核实,不让被害人“跑腿”,由检察官全程“代理”,直到把救助金发到被害人或其家属手中。
“这个‘快速通道’不仅是对这7类被害人及时救济,也还用来‘快速’息访,平息社会矛盾。”韦震玲表示,“对于一些涉法涉诉信访人,只要他们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,但通过法律途径一时难以解决,且生活困难,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,我们也简化程序,对他们加速进行司法救助。”
据统计,一年来,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2件62人,已救助56人,发放救助金124.06万元。被司法救助的受害者中,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年纪较大者等“7类案件”的被害人占多数,同比上升195%。
来源:检察日报、柳州检察微信公众号